星期六, 3月 25, 2006

[網拍]財政部同意 雅虎等9家網路業者不需提供資料

財政部同意 雅虎等9家網路業者不需提供資料
(2006-03-24 22:04)

財政部今天表示,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(TWNIC)已答應提供銷售額到達課稅門檻的網路商店資料給國稅局,所以雅虎、網路家庭等九家網路註冊機構不需要再提供網路商店資料,也不會被裁罰。

  財政部官員指出,雅虎、網路家庭、協志聯合科技、亞太線上、中華電信、網路中文資訊、數位聯合電信、台灣電訊網路服務、台灣固網九家公司,都是 TWNIC授權辦理網域登記的網路註冊機構,所以可向TWNIC要資料,就能蒐集到完整的資料,註冊機構統計,目前約有十萬戶網路商店。

  當初為何要求這九家提供資料,官員表示,這是國稅局和TWNIC的溝通有誤差。

  財政部強調,國稅局要求網路註冊機構提供的資料,僅是營利事業網路註冊機構登記的網域名稱資料,不是拍賣網站會員資料。

  財政部強調,營利事業應依法繳稅,網路註冊機構提供網域名稱註冊服務給這些營利事業,讓他們透過虛擬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,國稅局有必要了解這些登記資料,查核相關課稅資料,維護租稅公平。

(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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